适值西南政法大学校庆五十周年之际,诉讼法学研究领域的一朵奇葩《刑事诉讼前沿研究》面世了。她的诞生,得到了西南政法大学校领导、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中心、西南政法大学南方刑事法律研究中心各位同仁以及各界朋友的关心和支持,在此一并致以诚挚的谢意。
2003年3月10日,重庆市重点学科、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中心成立。中心由我国著名诉讼法学家徐静村教授担任主任,并组成了以西南政法大学从事刑事诉讼法学、刑事侦查学教学和科研的骨干教师为主的学术委员会。中心的成立,是西南政法大学推行教学改革、发挥学科优势、整合科研力量的一次创举,是目前国内惟一专门以刑事诉讼法学为研究核心的科研机构。中心将以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博士点、硕士点为依托,以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学者为后盾,积极开展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活动,为促进学术繁荣,培养学术新人,推动我国刑事司法改革和刑事程序法治建设尽绵薄之力。
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中心成立之后,在徐静村教授的积极倡导和主持下,正有条不紊地开展刑事诉讼法学科研活动。其中,由徐静村教授主持的《21世纪刑事程序改革研究》课题新近结题,作为中心首批重要科研成果之一,已于2003年8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为了更好地促进刑事诉讼理论与实务研究,推动刑事司法改革和刑事程序法治建设,在中国检察出版社的鼎力支持下,由徐静村教授主编、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主办的系列论丛《刑事诉讼前沿研究》,经过辛勤的编辑,终于呈现在读者的面前。
“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恣意的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在我国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战略目标的过程中,诉讼法,尤其是涉及到限制和剥夺公民的财产、自由甚至生命的刑事诉讼法,无疑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积极开展,将为我国刑事司法改革和刑事程序法治建设提供有益的理论指导,而《刑事诉讼前沿研究》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开辟了一片崭新的天地。在编辑工作中,《刑事诉讼前沿研究》将突出以下特点:
一、专业性。作为以刑事诉讼法学为研究重点的学术论丛,《前沿研究》将把关注视角主要投向刑事诉讼法学领域,对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以及刑事司法体制改革等问题进行专门探讨,以期把这些问题的研讨引向深入。
二、前瞻性。如果理论研究踯躅不前,则刑事司法改革和刑事程序法治建设也将因失去科学、先进理论的指导而陷入迷惘或原地踏步。因此,《前沿研究》将强调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前瞻性,对所论及的问题是否有自己的独特创见,是否在该问题的研究中处于领先地位,将是《前沿研究》采用研究成果的重要标准。
三、广博性。“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前沿研究》在强调专门性的同时,亦将重视对与刑事诉讼法学具有内在联系的相关学科的研究,尤其将加强对外国以及港、澳、台地区的刑事司法制度、刑事诉讼理论与实践的介绍和研究,以期对我国的刑事司法改革和刑事程序法治建设有所裨益。
四、实践性。理论来源于实践并最终服务于实践,脱离实践的理论研究只会成为空泛的“案头文章”。理论探讨固然是《前沿研究》的重要方面,但是,《前沿研究》也很注重研究成果的实践意义,非常欢迎实证性、实务性强的文章。
“小荷才露尖尖角”,《刑事诉讼前沿研究》还只是法学大花园中的一株幼苗。她的成长,有赖学界同仁的共同关爱和呵护,热烈祈望法学界和社会各界人士惠赐佳作,并多提意见和建议,以便改进我们的编辑工作,把《前沿研究》培育成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精粹园地。
编者
200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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